第一章 名叫士兵

凱勒飛聯合航空到波特蘭。從肯尼迪機場到奧哈爾那段他看了本雜誌,著陸時吃了午餐,從芝加哥到波特蘭的直飛行程看了部電影。他從機上拎著手提行李下機時差一刻三點,然後他只需等一小時便可接上飛往玫瑰堡的班機。

不過等他看到飛機的大小時,他走向赫茲櫃檯告訴職員他想租幾天車子。他讓他們看了駕照和信用卡,於是他們便給了他一部里程錶標記了三千兩百英里的福特Taurus汽車。他沒費事去把他從波特蘭飛玫瑰堡的機票換回現金。

赫茲櫃檯的職員告訴他要怎麼開上5號州際公路。凱勒把車瞄準正確方向,把時速定在超過限速三英里之處。其他所有人開得都比這要快幾英里,不過他不趕時間,而且他也不想引人細看他的駕照。也許不會有事,何必自找麻煩?

他從玫瑰堡第二個交流道出口開出去時天還亮著。他在道格拉斯旅店——斯蒂芬斯街最棒的西部旅館——已經訂了房間。他們安排他住在前屋一樓的房間,他要他們換到後屋往上走段樓梯的房間。

他拆開行李,沖了個澡。電話簿里有張玫瑰堡市中心的街道圖,於是他研究一番,搞清了方位,然後撕下這圖出門散步時帶在身上。快印店只隔幾個街區在傑克遜街上,離路口兩個門面,位於一家煙草店和一家櫥窗擺滿結婚照的照相館之間。快印店櫥窗里的告示標明喜帖有特價,也許是要吸引來照相館的新婚夫婦。

快印店打烊了,當然,正如煙草店、照相館以及照相館隔壁的信貸珠寶店還有——就凱勒所知——附近每家店一樣。他沒滯留多久。兩個路口以外他找到一家墨西哥餐廳,看上去又臟又暗,想必很正宗。他在店前的販賣機買了當地報紙,邊吃雞肉玉米卷餅邊看報。吃食不錯,而且便宜得可笑。如果這家店開在紐約的話,他想著,每樣東西都會貴個三四倍,而且門前會排隊。

女招待是個苗條的金髮女郎,壓根兒不是墨西哥人。她留了短髮戴著老祖母眼鏡長了暴牙,而且一隻訂婚戒就展示在恰當的那根手指上頭,是單鑽外加一顆小寶石。也許是她和她的未婚夫在那家珠寶店挑的,凱勒想著。也許隔壁的照相館會拍他們的婚紗照。也許他們會找伯特·英格曼印喜帖。高質量印刷,合理價位,保證服務滿意。

早上他回到快印店,透過櫥窗往裡看。一名棕發女子坐在灰色金屬書桌後頭,在打電話。一名穿襯衫的男子站在複印機旁。他戴了圓框玳瑁邊眼鏡,頭髮在蛋形頭上剪得很短。他頭髮趨向稀疏,讓他看上去顯老,不過凱勒知道他只有三十八歲。

凱勒站在珠寶店前頭,想像起女招待和她的未婚夫挑選戒指的情景。他們會來個互贈戒指的婚禮,當然,而且各自的戒指內面都會刻字,其他任何人永遠看不到。他們會住公寓嗎?住一陣子,他決定說,直到他們攢足買首購屋的自備款。這是房屋中介用的廣告詞,凱勒喜歡。首購屋——可供練習的對象,直到你掌握其中訣竅。

到了下個街區一家小百貨鋪,他買了本沒畫線的拍紙簿和一支簽字筆。他用掉四張紙才滿意寫出的結果。回到快印店,他把成果拿給棕發女人看。

「我的狗跑了,」他解釋道,「我想印些傳單貼在城裡。」

尋狗啟事,他以印刷體寫著。有德國牧羊犬血統,名叫「士兵」。請致電555—1904。

「希望你找得回來。」女人說。「是公狗嗎?『士兵』聽上去像公的,不過上頭沒寫。」

「是公的,」凱勒說,「也許我該講清楚。」

「也許不重要。你打算懸賞嗎?一般人通常會,有沒有差別不知道。要是找著人家的狗,我可不在乎賞金。我只會想把狗狗送回。」

「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樣好,」凱勒說,「也許應該提賞金。我連想都沒想過。」他掌心貼在桌上往前靠,俯看那張紙。「不曉得,」他說,「看上去不太專業,對吧?也許我應該請你排版印,要做就要做好。你覺得呢?」

「不曉得,」她說,「艾德?你來瞧瞧,好嗎?」

架著玳瑁邊眼鏡的男人走過來,說他覺得手寫的感覺最適合尋狗啟事。「看上去更切身。」他說。「幫你排版沒問題,不過我覺得目前這樣的效果會更好。如果有人找到狗的話,我是說。」

「反正我看也不是什麼國家大事,」凱勒說,「我太太跟這動物很親,可能的話我希望找得回來,不過感覺是找不到了。對了,我名叫高登,愛爾·高登。」

「艾德·范德梅爾。這是我太太,貝蒂。」

「很高興認識你。」凱勒說。「我想五十張應該夠了。富富有餘了,不過我就印五十份。要花很久時間嗎?」

「馬上辦。要花三分鐘左右,收費三塊五。」

「真夠快的。」凱勒說。他拔開簽字筆的筆套。「我加上賞金數字就好。」

回到旅館房間,他撥了個白原鎮的號碼。一名女子接聽時他說:「桃兒,讓我跟他講話,好吧?」花了幾分鐘,然後他說:「對,我人到了。是他沒錯。他現在自稱范德梅爾。他太太還是用原名貝蒂。」

白原鎮的男人問他何時回來。「今天禮拜幾?禮拜二?我訂了禮拜五的班機,不過可能還要久些。沒必要趕。我找到個吃飯的好地方,墨西哥餐館,而且旅館的電視有HBO。我看我會慢慢來,要做就要做好。英格曼哪兒也不會去。」

他在墨西哥小館吃午餐。這回他點了綜合餐,女招待問他要紅辣醬還是青辣醬。

「看哪個比較辣。」他說。

也許拖車房屋吧,他想道。可以買輛便宜的,雙倍大那種,對她和她那位會是很好的首購屋。要不或許他們最好還是買間雙拼屋,一半分租出去,等他們準備好為自己買個更好的時候再租掉另一半。用不了多久你就搞上房地產,回收挺好,看著你的房地增值。她不用再伺候餐桌,而且沒兩下她老公也可以辭掉鋸木廠的奴隸苦工,省得這行景氣落到谷底時擔心裁員。

你可真會扯,他想著。

下午他在城裡四處閑晃。到了家槍械店,老闆——一個叫麥萊瑞頓的男人——從牆上拿下幾支來複槍和獵槍,讓他摸摸感覺一下。牆上一個告示寫著:槍支不殺人,除非你真瞄得准。凱勒和麥萊瑞頓談起政治,還有社會經濟。要探出他的立場、採取同樣陣線可沒多難。

「其實我打算買的,」凱勒說,「是手槍。」

「你想保護你的生命跟財產。」麥萊瑞頓說。

「就這主意。」

「還有你愛的人。」

「當然。」

他讓這男人賣給他一把槍。當地規定得有個緩衝期。你選好槍,填張表格,四天以後就可以回來拿貨。

「你是火暴脾氣嗎?」麥萊瑞頓問他。「你已經打定主意回家路上要把頭探出車窗,招來一名州警嗎?」

「看上去沒多大可能。」

「那我可以教你一個把戲。咱們只需要把這表格的日期往前一挪,你的緩衝期就有了著落。依我看你這人不沖。」

「你挺會看人。」

男人咧嘴一笑。「干這行,」他說,「非得會看人。」

挺好的,這種大小的鎮。爬上你的車開個十分鐘你就已經到了遠遠的鄉下。

凱勒把Taurus汽車停在路邊,熄掉引擎,轉下窗戶。他從一個口袋掏出槍來,從另一個口袋掏出彈匣。這槍——麥萊瑞頓不斷稱它為武器——是0.38cm口徑的左輪手槍,槍管兩英寸長。麥萊瑞頓很想賣他一把更重型、火力更強的。如果凱勒要的話,他搞不好會興沖沖地賣他一管火箭炮。

凱勒把槍上滿子彈走出車外。車旁約摸二十碼外躺著個啤酒罐。他瞄準它,槍握在一隻手裡。幾年前電視的警探節目開始有警察兩手握槍射擊,現在更是除此以外看不到別的——電視警察「嗖」地穿門而入旋身衝過轉角,兩手死僵地攥住槍,像消防管一樣伸展在他們身體前方。凱勒覺得那看上去好蠢。他會很自覺——那樣子握槍。

他猛壓扳機,槍在他手裡猛一動,差幾英尺沒打中啤酒罐。槍響迴音好久。

他朝其他東西瞄準——瞄棵樹、瞄朵花、瞄準拳頭大小的石頭。不過他沒法強迫自己再發一槍,再以一聲槍響打破寂靜。有什麼意義呢,何況?如果到時他用了槍,目標物肯定近得不會有誤失。你湊近了,瞄準,射擊。看在老天分上,這不是導彈科學,又不是神經外科。任誰都辦得到。

他補了顆子彈到槍膛里,把槍放進車子的置物匣。他把其他子彈倒進手裡,從路邊往外走了幾碼,然後用投低飛球的手法丟掉子彈。他把空盒子扔掉,回到車內。

輕裝上路,他想著。

回到城裡,他開車經過快印店確定店還開著。然後循著他在地圖上畫好的路線,找到了櫻草巷1411號——一棟位於城北邊沿的荷蘭殖民風格的房子。房子前修剪整齊的草坪綠得煞眼,而且從人行道引向前門的小路兩旁各有一方玫瑰花圃。

返回目录目錄+書簽下一頁